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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顺顺,BLOG强人
2005-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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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killmesoftly.blogbus.com/logs/1267904.html
在中国, 以BLOG为职业的,还没有见过。但BLOG具有职业精神的的确不少,KESO等人的确就是按职业要求来做的。日复一日,已经坚持了几百的日子,的确不容易。最近,经常去敏思溜达。鱼顺顺和老探戈的BLOG是必去的。发现,这里有强人。KESO也无非是日日一博,再加日日一网(摘)。而这两位绝对是高产的“职业BLOGGER”,一日发三博是经常的事,一日四、五博也不是没有。不但具有职业精神,简直就是把BLOG当家了呢。你不得不怀疑,他们是吃了熊鞭还是鹿血,那来的这么大劲儿...
就说这个鱼顺顺吧,有点象绿林女杰,不但言语极其流氓无比,而且真有绿林匪气。占了一个山头,还拉了不少同伙在其麾下。并且,看谁顺眼,就拉谁。这不,KEEPWALKING最近就被她拉入了伙,还以志为记呢。老K本来也烦着呢,差点也被拉入伙。之所以还没挪窝,主要是懒。一个人的腰围和懒是成正比的,大凡超过2尺7以上的都可归为此类。不能想象,这个说老不老说小不小的BLOGGER女豪到底除了博以外,还会干什么?而且显然靠一台电脑是很难达到这个专业水平的。所以,我看她至少使用三台以上电脑(MD,只有玩股票的股客和玩期货的期客才这么玩啊)。一台用来写BLOG,一台用来浏览别人的BLOG(我揣度她看别人BLOG的目的就是为写自己的BLOG找话题呢),还有一台用来监视别人的回复以便及时对回复进行回复(鱼顺顺的回复速度绝对是惊人的,简直就跟腰里别着BP机一样,谁回了谁跟了,立马能收到)。以写的内容来看,有点象开杂货铺的,什么都谈啊。简直就是话痨一个。当然,现实中,也许她并不张扬。这也许就是一种网络和现实的反差。大多数人在现实世界里做不了演员,但可以在网络世界里可以。这也是网络给人的一种角色乐趣吧。
这个BLOG强人,之所以称为强人。是因为她说出了一句其牛无比的活:凡是世界上有华人的地方,就有我的博友。能和这样的造句媲美的,以前只有这么一句,凡是世界上有华人的地方,就有中餐馆。一个能和中华美食具有同等传播度的人是不由得人不生出一丝敬意来的。
一个无非才博了一年多的中生代博客怎么会怎么牛? 我也许无法看到所有,但至少看到了其中之一。她的BLOG有时回复要有六、七页之多。这只有在BBS上的热贴才出现过。而且,基本上关键一点就是,她能做到每“回”必“复”。所以,我说她的BLOG黏度是很高的。相比一些其他大牛的冷漠,鱼顺顺就是热情的沙漠!(也许该哼一段小曲《热情的沙漠》来表达景仰之情?)。
之所以有景仰之情,还是因为她有布道之热情。看到还没有弄博客的,就要人家博起来;看到博客博的有些心意阑珊了,她就催着你博。她是恨不得全世界人都博起来呐。如果可能的话,我觉得她会对每个上网的人说一句:今天,你博了没有? 当然,有可能的话,让外星人也博吧。那样的话,她的博友就是全宇宙了。
其实,说到底,被人关注是一种温暖。所以想到鱼顺顺的热情,虽然有些流言氓语,心理不免还是滋生出一些暖意来。这,也许就是网络世界的真谛吧。
后记:这些天,说实话,没有博的念头。但是,当我三五天不博之后,就在留言版上看到鱼顺顺居然以不来我BLOG相威胁的时候,我还是恐慌了。所以写下了以她为主题的一篇小文。以此表达敬意和谢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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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og:dkzrpebijdyvv2007-11-17 03:3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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